经验丰富完美服务

北京地区免费上门看现场!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郭经理
  • 传真:010-69552656
  • 电话:400-0346-119
  • 电话:010-57113119
  • 邮箱:506665119@qq.com
  • 地址:北京通州区新华北路117

消防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消防资讯 > 消防百科 >

可燃气体的爆炸上下限的定义

文章来自:海湾消防设备 发布时间:2018-09-26 08:52

可燃气的燃烧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扩散燃烧,即挥发的或从设备中喷出、泄漏的可燃气,遇到点火源混合燃烧。

另一类燃烧,是可燃气与空气混合着火燃烧,这种燃烧反应激烈而速度快,一般会产生巨大的压力和声响,又称之为爆炸。气体探测器。燃烧与爆炸没有严格的区分。

那么什么是爆炸下限? 可燃性气体的浓度过低或过高它是没有危险的,它只有与空气混合形成混合气或更确切地说遇到氧气形成一定比例的混合气才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燃烧是伴有发光发热的激烈氧化反应,它必须具备三个要素:a、可燃物(燃气);b、助燃物(氧气);

可燃气体在空气中遇明火种爆炸的--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简称%LEL。英文:Lower Explosion Limited。

可燃气体在空气中遇明火种爆炸的--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简称%UEL。英文:Upper Explosion Limited。

电消检在线客服

关闭
010-57113119

地址:北京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

传真:010-69552656

电话:13811139776

邮箱:506665119@qq.com

在线客服